乌鲁木齐市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-乌鲁木齐市再生水利用工程-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(一期)-臭氧氧化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
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-乌鲁木齐市再生水利用工程-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(一期)-臭氧氧化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,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,出资比例为 100%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,现对臭氧氧化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。
2.1 招标项目名称:乌鲁木齐市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-乌鲁木齐市再生水利用工程-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(一期)-臭氧氧化系统设备采购;
2.2 项目建设地点:乌鲁木齐市
2.3 招标范围:臭氧氧化系统设备,本次设备采购包括供货范围内的制造、供货、出厂验收、包装、运输、卸车及相应的备品备件、专用工具、技术资料和有关技术服务的提供等,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。
3.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经销商,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需提供此次招标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;
3.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;
3.3同一品牌货物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,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,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;
3.4投标人近三年(2015年1月1日至今)至少完成三个类似本项目设备性能和复杂程度的业绩,提供设备成功运行业绩表,并出具《供货合同》及用户反馈意见书;
3.5投标人须在乌鲁木齐设有厂家常驻服务机构;(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)
3.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4.1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、主要设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、企业类似业绩、厂家常驻服务机构需提供证明(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,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),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(有限公司)招标二部报名。
5. 报名时间及地点: 时间: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4日(北京时间上午10:30-13:30,下午15:30-19:30,节假日不休息);文件费:1500元/份,地点:新疆国际招标中心(有限公司)招标二部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(http://www.xj.cei.gov.cn/)发布。
招 标 人: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新疆国际招标中心(有限公司)
地 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
联 系 人:钟睿
电 话:0991-8812233、13579909639
电子邮件:zhaobiaogl@163.com